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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殖河豚内脏含毒,毒量的多少因部位及季节的不同而有差异。据养殖水产研究所等单位试验,初步查明其毒性的大小。
如在一般情况下,卵巢和肝脏有剧毒,其次为肾脏、血液、眼睛、鳃和皮肤,精巢和肉无害。虽然新鲜、洗净的肌肉可视为无害,但如鱼死后较久,内脏毒素溶入体液中能逐渐渗入肌肉内,仍不可忽视。
个别种类其肠、精巢及肌肉亦有弱毒。每年春季(2-5月)为卵巢发育期,毒性较强,6-7月产卵后,卵巢退化,毒性减弱。肝脏亦以春季产卵期毒性最强。所以,每当春末夏初鲜食养殖河豚鱼时应特别注意,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加工。随着季节的不同。
养殖河豚的毒性也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,而在产卵期(12月—6月)毒性最强。养殖河豚的汛期相当于毒性的上升期,越好吃越危险,如果有毒个体的比例增多,同时其毒量也急剧增长。纵然是同一鱼群,同一鱼种的个体之间,其毒性也绝不一样。
例如,红鳍东方豚肝脏毒性的频度,即使在抱卵期,约半数无害,有毒者则从弱毒到猛毒各种毒性都有。毒性如此不稳定,人们一旦疏忽大意,中毒者就会增加。
河豚鱼中毒素的存在虽有一定的规律性,但也有很大的可变性,未经专业培训的厨师,很难全面掌握河豚鱼中毒素分布的知识,也就无法达到无害(或弱毒)处理河豚的目的,食用该种状态下处理的养殖河豚鱼是十分危险的。